(2024年5月30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动员全省上下大力弘扬爱心文化,推进爱心甘肃建设广泛持久、扎实深入开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坚实道德支撑,结合甘肃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推进爱心甘肃建设的重大意义。爱心甘肃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迫切需要,是在全省现代化建设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实施的一项德政民心工程。推进爱心甘肃建设,对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爱心甘肃建设坚持思想引领、文化涵养、教育引导、行为养成,通过凝聚全社会力量开展扶幼、助残、济困、敬老、帮弱等关爱行动,将脱贫攻坚精准帮扶的经验做法延续下去,以最大努力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包括特殊困难群众在内的全体人民。全省各级各方面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爱心甘肃建设的重大意义,积极响应省委号召,踊跃投身爱心甘肃建设,力所能及奉献爱心、关爱他人、服务社会,为我们共同家园的幸福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二、大力实施爱心扶幼。关心关爱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通过联系交流、落实政策、帮办实事,使其在生活、学习、精神上都有人关爱。对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基本生活、助学工程等政策,对需要集中供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社会、学校和家庭要把爱心文化教育融入日常、融入经常,在每一个幼小的心灵种下善和爱的种子,培养少年儿童成长为心理健康、人格健全、乐观向善、有益于社会的人。
三、大力实施爱心助残。增强扶残助残意识,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及时落实困难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就业帮扶、住房救助等政策。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开展符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断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为残疾人生活、出行提供便利。
四、大力实施爱心济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取暖、司法等救助和法律援助。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机制,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提高救助时效。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帮助她们就近就地就业,免费进行“两癌”筛查。
五、大力实施爱心敬老。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使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水平。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帮助解决衣食住行医方面的困难,排除居家养老安全隐患。对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疾病治疗、妥善丧葬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多种形式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六、大力关爱特殊岗位群体。关注关爱环卫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殊岗位群体,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权益保障水平。指导督促平台企业、平台合作企业依法用工,落实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建设和完善劳动者驿站,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为环卫工人、网络配送员等户外劳动者提供更多贴心便捷的服务。
七、持续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建、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民政、残联牵头,教育、公安、司法、人社、住建、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协同配合的运行机制。完善特殊关爱机制,针对困难群众在落实现有政策之后仍然面临的实际困难,制定更加精准的特殊关爱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完善结对帮扶机制,引导各级干部在爱心甘肃建设中作出表率,争当“爱心爸妈”“爱心家人”,加强同关爱群众的联系交流、走访探视,做到“四必到”,帮助反映问题、落实政策、促进就业、纾困解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基层治理。
八、积极弘扬爱心文化。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明导向,营造见贤思齐、见义勇为、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选树身边好人、时代楷模、陇人骄子等典型,持续开展重要节日爱心主题活动,命名爱心单位、爱心企业、爱心社区、爱心家庭、爱心个人,褒奖爱心行为,做好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用榜样的力量温暖人、感召人。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创作爱心文艺作品,讲好爱心甘肃故事,不断扩大爱心甘肃建设影响力。
九、广泛汇聚爱心公益力量。不断创新载体、完善机制,鼓励、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事业。充分发挥“爱心屋”“爱心妈妈”“幸福家园”“如意家园”“慈善情暖陇原”等爱心品牌的作用,积极开展爱心基金社会募捐,凝聚更多爱心资源。加强爱心信息平台建设,统筹对接志愿服务,紧贴特殊困难群众需求,打造灵活多样的服务项目,提供更加精准化、专业化、常态化爱心服务。
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保障、社会救助、老年人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