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大会,宣布《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鸿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常全科主持会议并宣读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副州长毛鸿博出席会议并就贯彻实施好《条例》作动员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尚文、马东升、冯国宁、李文俊及秘书长王志录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条例》修订是坚持与时俱进、维护法治统一的现实需要,是推进高质量立法、夯实基层治理的现实需要,是坚持人民至上、回应民生诉求的现实需要,对于促进全州物业管理健康发展,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准确掌握《条例》的核心内容,在贯彻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明确权责义务、处理好社会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关系、处理好前期管理与后期管理的关系,不断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和模式的创新,切实提升行业发展层次。要切实增强《条例》贯彻实施的行动自觉,抓实宣传教育,强化协作配合,逐级靠实各方责任,加快打造规范科学的现代物业监管体系,凝聚起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依法行政和整顿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秩序的重要内容,全力抓好《条例》的实施。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加快完善与《条例》配套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尽快做好修订衔接工作。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持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集中整治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州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各副秘书长,州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州人大各专委、工委负责人,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副县(市)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物业服务人代表,临夏市业主委员会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