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团结报》刊登了一则州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评议监督事项公示,公布所有被评议单位监督事项,并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和公开征求意见电话,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是今年州人大常委会在提升监督实效上的又一新举措。
如今,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正在探索一条“2+N”评议全覆盖的监督新路径,力求在监督中出实效,以评议促工作提升。
“2+N”破解监督选择难题
2021年4月29日,湘西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监督办法》。办法规定,州人大常委会每年对州“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监督,选择若干关系全州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作为评议监督议题,由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对所联系单位进行评议。
州“一府两院”34个被评议单位的重点工作既有共通点也有不同点,如何精准选择监督议题,成为摆在人大评议监督面前的一道难题。同年5月,州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反复商榷之后,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上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评议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采取“2+N”方式确定评议监督议题,即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和优化营商环境两项州委中心工作作为2021年重点评议监督事项,在此基础上,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所联系单位再选择确定N项重要事项作为评议监督内容。这样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既有共性工作,又有不同的重点工作。
实施方案还规定,每年的评议监督对“一府两院”34个被评议单位进行全覆盖。既促使联系34个被评议单位的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动”起来,坚决克服“二线思维”,迎难而上;也督促被评议单位“急”起来,打消一届轮转评议的念头,督促各单位紧紧围绕全州的改革和经济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方面科学决策,依法履职。
“调查+参考依据”让评议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2021年7月22日,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联系单位评议监督工作推进会议在吉首召开,州公安局、州人民检察院、州司法局、州信访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参会单位就2021年来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及扫黑除恶等专题监督事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要高度重视人大评议监督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补齐短板,梳理问题,确保评议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时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文化说。
方案实施后,7月至9月,州人大7个相关专门委员会成立7个调查组,根据评议监督内容,分别对34个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以及视察、检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所联系单位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人大代表、被评议单位服务对象、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等多个不同对象的意见,全方位倾听意见、建议,了解掌握真实情况。
为了使评议意见更有说服力,评议结果更加客观,2021年10月14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一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评议监督工作测评细则,对测评方法、测评程序及测评结果运用进行了明确。
细则规定,在测评方法上采取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测评档次,既对部门作出综合性的总体评价,又对部门的专项工作进行评价。在测评参考依据上,一方面是根据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监督过程中所了解和掌握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是依据被评议单位评议监督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在进行会议测评定档前,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前将被评议单位的专题报告和各调查组提出的评议意见一并呈送主任会议成员和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审阅,便于从总体上把握“一府两院”的工作完成情况,更好更实地帮助“一府两院”总结工作,查找问题。
“三次测评+意见建议”创新监督模式
评议监督怎么评?根据实施方案和测评细则的规定,州人大常委会分三次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其中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评议意见占比30%,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意见占比40%,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测评结果占比30%,最后综合确定评议结果,解决了一次“考试”定终身的问题。
12月初,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对所联系的被评议单位的专题报告进行审查,形成客观全面、详细真实的评议意见并进行初轮满意度测评。
12月17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六次主任会议听取了7个专门委员会关于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评议监督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州林业局这块,我们感到林业机构及执法体系还不够健全,一体化平台使用效率还不够高;州乡村振兴局配套政策的出台还比较缓慢,乡村振兴资源的整合还欠缺力度……”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委员满荣付在报告中直言不讳地指出被评议单位的不足。
根据7个专门委员会的意见,主任会议成员对34个被评议单位的评议监督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第二轮现场测评。
12月24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2021年度评议监督工作完成情况的评议意见,并对34个被评议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给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发放书面意见建议表和测评票,当场提意见、评档次,会后交办公室汇总。
会上,列席会议的州人民政府州长龙晓华表示,评议监督工作是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被评议部门要虚心接受,主动借力人大监督,针对问题,狠抓整改,进一步提升驾驭政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始终保持“赶考”的心态,在新征程中树立新观念,改进新方法,依法从政,廉洁从政,为全州改革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完成三次满意度测评后,今年1月中旬,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州纪委监委、州委督查室、州绩效办、州政府督查室、州优化办、州乡村振兴局等相关指标考核主管部门召开会议,听取其对评议监督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会后,根据相关指标考核主管部门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力求把主观随意性测评降到最低点,让测评更合理、更科学。
2月21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听取了评议监督测评结果的报告。经测评,2021年度“一府两院”33个被评议单位评议监督工作完成情况总体评价为满意档次,1个被评议单位总体评价为基本满意档次。34个被评议单位的134项专项工作,其中122项专项工作被评为满意档次,12项专项工作被评为基本满意档次。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评议对象,并向州委报告,通报给州人民政府、州监察委员会,抄送州委组织部、州绩效考核办。对总体评价、专项工作被评为“基本满意”的单位,要求其6个月后在州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依法监督是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中心,开展监督,也是人大常委会的应有职责,我们将在党的领导下,一如既往的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以评议监督为手段,以促进工作为目的,为州委当好参谋,用实际行动依法履好职,尽好责。”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明汉说。
来源:人民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