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通过《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草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11-03 浏览次数:2976次 来源: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1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龙所作的关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草案)》的说明(书面),认真审议了这个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草案)》的起草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甘肃省旅游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对旅游业的高度重视,对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州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强州战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决定,通过《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草案)》,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