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4-01-10 浏览次数:2752次 来源: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9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陈其功检察长所作的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州人民检察院2013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民检察院要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州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为目标,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州、县(市)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要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建设司法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法信息公开平台,为全州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