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州贯彻实施《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7-08-07 浏览次数:939次 来源: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7月31日至8月1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国伟带领执法检查组就我州贯彻实施《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利用两天时间先后深入康乐县北部农村供水巩固提升项目工程、东南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政县半草岭水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等工程建设和供水情况,实地了解和查看了我州贯彻实施《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工程进展、水厂运行、水质检测、水费收缴等工作开展情况。
在执法检查中,康乐县、和政县县政府分管领导、水电局负责同志汇报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国伟作了讲话,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州水电局、州卫计委、州环保局、州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沈主任指出,城乡居民饮水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近年来,我州坚持科学规划,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相继实施了人饮解困、抗旱应急、饮水安全等一大批水利项目,农村饮水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在一些偏远山区,存在着部分群众持续、安全、稳定饮水的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水厂制水工艺运转不到位、消毒措施落实不到位、水质自检工作开展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按《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查缺补漏,真抓实干,持续向前推进。
沈主任强调,要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机制,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建设项目,满足群众日常用水需求。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源地,节约用水,安全用水,防止污染行为,营造良好的用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