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至2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大发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的陪同下来临夏,对我州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州委书记杨元忠,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季安,州委副书记、州长马学礼,州委常委、副州长刘富祯,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远志,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文红等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积石山县综合社会福利院、刘集乡肖家村扶贫开发、县民族民俗博物馆、引水工程及县城水源调蓄水池、民族中学,东乡县县城建设、沿岭中报学校、沿岭幼儿园、布塄沟流域综合开发,并在两县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干部选拔配备、《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制定等方面情况,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
7月24日下午,马青林主持召开临夏座谈会,孙大发作了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吉林省人大环资委主任金华介绍了执法检查组相关要求。韩季安就我州地方立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了汇报,刘富祯汇报我州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党生,甘南州副州长赵四辈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我州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近年来,临夏州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大力弘扬和践行临夏精神,全力推进民族地区转型跨越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州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孙大发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是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各族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符合时代发展特色的一部好法。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以来,在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繁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要进一步加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配套法规建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本地实际出发,把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使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更加深入扎实。要服务大局,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重点,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自觉把工作的出发点、重点放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上来,为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和生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