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
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水务水电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检查报告》。经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在今年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办理情况。
一、全州水务水电工作方面
(一)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水利设施建设。一是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二是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研究运用国家相关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水利建设的信贷规模;三是整合扶贫、涉农、债券等各类资金,加大投入,形成兴水合力。
(二)严格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关。各级政府要在项目计划和建设资金审批、下达过程中,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加强资质审查核准工作,规范招投标程序。在工程竣工验收中,严格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如期建成,长期发挥效益。我州康乐县鸣鹿水库工程、和广两县城乡供水小峡小牛圈水源保障工程、东乡县中部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一期)等重点工程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确保供水正常稳定。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做好统筹规划,全面准确地了解当地水源、用水需求及居民点分布等条件,建设引调水和水源保障工程,为农村饮水工程提供可靠的水源保障。同时,紧紧抓住国家重点扶持“三区三州”重大政策机遇,加快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延伸、联网等方式解决供水量不足和供水不稳定等问题。
(四)健全水质检测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工作,要将检测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通过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和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检测能力,并及时对仪器和设备进行更新,不断建立和完善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网络和机制。
(五)加强运行管理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专管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工程建后管理。通过增加公益性岗位,配强配齐管理人员,建立县级维修养护基金。健全完善运行保障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做到供水、管理、收费相统一。各县(市)要积极学习借鉴临夏县供水管理模式,保障饮水工程的长效运行。同时,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方面
(一)强化宣传,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浓厚氛围。充分认识全州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结合“七五”普法,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老年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道德风尚。发挥宣传媒体作用,做好舆论引领和推动工作,深化《老年法》宣传解读,做到家喻户晓。组织开展各种敬老养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敬老养老助老先进集体和优秀人物。同时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特别是子女、养子女有条件但拒不履行法定赡养、抚养义务的,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起到法律震慑作用。
(二)靠实责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全州60岁以上老人约30.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3.6%,超过国际通用标准3.6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州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真正把老龄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部署,积极应对。州、县(市)老龄办要进一步履行好职责,全面落实现有各项老龄政策措施,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老年人。落实好精准脱贫政策措施,加大民政救助力度,保障贫困老人、特困老人基本生活。加大经费投入,拓展活动场地,改善娱乐设施,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
(三)统筹发展,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鼓励引导家庭成员,自觉履行法定赡养抚养义务,经营好家庭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积极引导城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机构资源利用率,发挥好养老机构保障服务作用。重视解决好独生子女、纯女户家庭的养老问题。政府通过补助投资、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一视同仁地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家兴办各种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融合发展路子。适应老龄事业发展要求,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更多养老服务机构,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民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营、社会化服务。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鼓励养老机构与医院签订就诊协议,引导医疗资源入驻养老院、社区及居民家庭,为失能、失智、高龄、慢性病老人提供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
(四)适度超前,加大老龄事业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加强老年人协会等组织建设、搭建老年人才工作平台,便于老年人发挥余热,参与社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为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有利条件。认真落实教育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工作。加强对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有效提升能力素质。落实养老服务人员的各项政策待遇,纳入最低工资保障体系,并逐步提高工资水平。规范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认证,扩充和稳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推动老龄事业稳步发展。
临夏州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