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陇原环保世纪行临夏组委会确定以“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为主题,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宣传采访活动。旨在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监督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监督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团结一心、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共同努力、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我州法制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和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监督加强环境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保护环境的长效机制,共同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甘肃。
二、宣传原则
坚持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紧紧围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主题,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采访报道活动。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时刻牢记“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48字”舆论方针,传递团结向上、加油鼓劲的环保工作正能量。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强化各级政府的法制观念,统筹推进我州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引导全社会珍惜资源,象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同时要结合权力机关法律监督及时宣传,加大追踪报道、深度报道和连续报道力度、大胆曝光,在引起公众同声谴责的舆论氛围中,促使逾越环保红线者有所醒悟、自觉改正。不论宣传正面典型还是曝光违法行为,都要严把稿件审核关,把握好原则、尺度,坚决杜绝有偿新闻、不实新闻,确保宣传报道的准确性、严肃性。
三、宣传重点
要聚焦推动实施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大气十条、水十条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突出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控制高耗能、高污染,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技术进步,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先进事例,树立正面典型。集中宣传我州自然保护区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森林防火、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有效保护各类林业自然资源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对破坏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乱砍、乱伐、滥捕、乱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野生动物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等行为,特别是造成自然保护区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的典型案例,要进行重点曝光批评。督促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环保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力度。要特别重视日常宣传与集中报道活动的有机结合,扩大宣传覆盖率,增强宣传效果,切实提高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实效。临夏组委会将与相关县(市)配合,重点对永靖县、临夏县等地组织集中采访报道,同时对2017年主题宣传活动中曝光批评的问题继续跟踪采访。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级新闻单位将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宣传计划,根据“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宣传主题,制定本单位的宣传方案,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前提下,积极参加临夏组委会统一组织的集中采访活动,开设专栏,及时刊登、播出有关新闻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级新闻单位刊发、播出陇原环保世纪行新闻时,一定要在显著位置注明“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标志或字样,以便于次年筛选“好新闻奖”入围作品。
(二)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大力支持、配合组委会办公室做好宣传采访的组织工作,制定本部门的宣传计划,并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组委会办公室做好提供线索、专业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相关委员会)要积极向州人大门户网站投送宣传稿件,正面反映全州各级人大开展环境资源保护监督工作和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进展情况,共同交流工作、探讨学习、借鉴提高,不断增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陇原环保世纪行临夏组委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