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7日在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副主任 马正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和州委杨书记的指示精神,州人大组成由州人大办公室、环资委,州政府办公室、州环保局、州旅游局、州卫计委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在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苗逢辉和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马旭林的带领下,于8月11日至15日,赴永靖县、康乐县、和政县、积石山县、临夏县,对全州旅游景区环境保护与卫生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州旅游景区基本情况
全州现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12家。其中:4A级4家,3A级5家,2A级3家。省级大景区2个,分别为和政松鸣岩-古动物化石地质公园大景区和黄河三峡大景区。工业旅游示范点1个:刘家峡水电站。星级饭店16家(其中四星级1家,三星级13家,二星级2家)。旅行社13家,在册导游87名。农家乐约600家,其中星级农家乐101家,建成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3个。截止7月底,全州旅游接待人数达到576.5万人次,同比增长36.4%,旅游综合收入24.2亿元,同比增长37.4%,旅游经济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全州旅游景区环境保护与卫生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州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紧紧围绕“优势带动、商旅活州”和“绿色发展、生态立州”的发展战略,加强对旅游景区环境保护与卫生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注重加强景区内的环境保护和卫生整治工作,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坚持规划先行,旅游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
州政府始终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旅游经济的重中之重,坚持“旅游开发,规划先行”的原则,编制了《黄河三峡大旅游区总体规划》、《太子山—莲花山大旅游区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和《“沿山顺水”自驾游规划》等三大旅游建设规划,明确了我州旅游环境保护卫生建设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和重点任务,确保旅游开发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辅相成。和政县制定出台了《和政县旅游发展战略规划》、《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松鸣岩大旅游区总体规划(2009-2030)》及《和政县松鸣岩大旅游区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2009-2030)》等8个旅游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大力实施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临夏县和康乐县立足县情实际,编制了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规划,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和治理措施。这些规划的实施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建筑、重复建设对环境资源的破坏和浪费,为旅游资源的有效保护及利用提供了科学指导。
(二)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景区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
一是立足生态建设,景区绿化美化工作取得新成绩。“十二五”以来全州在景区绿化方面累计投入资金14.74亿元,完成人工造林76.24万亩,其中荒山造林38.19万亩。新建绿色通道1400公里,建成了一批以临夏市南山、永靖县南山为代表的荒山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培育了一批以永靖县刘家峡库区太极岛枣园、和政县啤特果园、积石山核桃园等为代表的特色自驾游廊道,打造了一批以折达路、临康和路、临夏县快速通道、大夏河三十里牡丹长廊、永靖黄河湿地等为代表的旅游生态景观长廊。二是立足绿色环保,旅游厕所建设取得新突破。州政府启动实施了旅游厕所建设提升工程,制定了旅游厕所建设奖补机制。2015年计划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服务场所新建旅游厕所27座,改建9座。截至目前,已有3座动工建设,2座已完成主体建设,其余22座正在设计、招标过程。三是立足文明旅游,景区环卫设施不断完善。在黄河三峡、松鸣岩等重点景区,设置了专门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景区内导览标识系统、提示牌、警示牌等。康乐县设计、定制与景区景观基本一致的回收与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并套用垃圾袋,做到垃圾专人负责、分类处理、日清日换,坚决杜绝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临夏县通过增设景区垃圾箱、张贴文明旅游提示牌、新建景区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缓解了以往游客车辆乱停乱放、游客随意踩踏等对公路沿线植被的破坏。和政县在4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置大型宣传栏各一处,界桩56个,警示牌、标识牌各10个,使广大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三)坚持依法行政,旅游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明显提高
近年来,全州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景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一是在景区开发过程中,严格执行旅游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环境有影响,环评不过关的旅游项目,坚决不立项,加强对旅游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使景区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等现象得到了有效解决。二是加大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黄河三峡景区在旅游旺季到来之际抽170多人组成8个工作组,重点对县城、景点景区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整治,先后查处超门店经营的1274家店铺,拆除不规范、破旧广告牌匾357块,依法拆除违章建筑21处,关停违规洗车点42处,清理“牛皮癣”小广告3000余处,发放整改通知书2100份,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510份。和政县狠抓各类与旅游规划不符的建筑设施的拆迁工作,全部拆除了松鸣岩景区内乱搭乱建和影响环境的建筑设施。
(四)强化景区管理,营造了安全舒适、诚信文明的旅游环境
全州各级政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破解旅游景区管理工作滞后的难题,对景区安全、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方面进行整顿治理,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一是在全行业开展了《旅游法》《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指导景区、饭店、旅行社针对法律的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提高规范经营水平和旅游环保意识。二是不断规范市场秩序,整治了重点景区餐饮卫生不达标影响环境的行为,开展了旅游环境保护、食品卫生排查整治活动,定期深入宾馆饭店、旅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杜绝景区破坏环境行为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宣传不够,文明旅游意识较淡薄。我州旅游景区大多属于天然景区且面向公众免费开放,有些游客文明旅游意识不强,乱扔乱倒杂物、埋锅造饭,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景区在管理上环保意识不强,个别驻景区企业和经营户存在“重生产经营、轻环境保护”的思想,排污不达标、草场过牧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投入有限,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目前全州大部分旅游景区基础设施与评定标准不匹配,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卫生设施建设投入显得相对不足,旅游区的厕所数量少,布局不合理,厕所亟待上档升级,景区内部卫生清洁人员少,环卫设施、垃圾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
(三)协调不够,环境保护与卫生监管亟待加强。由于主要景区处于省管保护区和宗教活动场所之内,景点主管部门重叠,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卫生监管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开发产生不利影响。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各级政府要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生态立州”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环保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游客和驻景区企业、经营户等排污人的环境保护的自觉性。积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造社会舆论,强化社会监督,对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的旅游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曝光,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要认真贯彻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州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实施大旅游景区规划,主动争取项目资金,改善旅游景区道路、环境资源保护的基础设施。紧紧抓住“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契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助推旅游开发。
(三)积极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景区日常监管。各级政府要加强与旅游区省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大景区环境保护和卫生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强对农家乐和自驾游的管理。要协调处理好环境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防止和减少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破坏,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努力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临夏。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