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组联委主任 马明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评议组的委托,我就州环保局工作评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按照常委会《关于对州体育局、环保局进行工作评议的安排意见》,由组联委相关人员组成评议组在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莲香带领下,从8月下旬开始对州环保局开展了工作评议。评议期间,评议组到州环保局召开了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先后深入到永靖县和临夏市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了组织、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及乡镇人大主席的意见,对州环保局2012年以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和省上有关环境工作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理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履行部门职责、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与州环保局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个别谈话了解。同时,评议组还征求了州政府分管领导、州纪检委和州财政局等部门对环保局工作的意见。经梳理共收到意见30多条。
二、对州环保局工作的基本评价
评议组认为,近三年来州环保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环境安全主题,认真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加强各类污染防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较好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为全州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政策和法规引导、规范环保工作,通过印发材料、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积极开展对《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举办了环保法制、环保执法、现场监管等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全州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评审会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考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环保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及时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印发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积极筹措资金,整合各类资源,对州内129台燃煤锅炉进行治理改造。全力推进机动车环保管理工作,督促指导5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建设完成了工况法检测线。规范燃煤市场经营管理秩序,开展了煤炭销售网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督促指导大型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有效控制了餐饮油烟污染。积极推动工业污染治理,对8县市新建燃煤锅炉的蒸吨量作了禁止性规定,在临夏市设立了2个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从源头上控制了新的污染源,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三)水污染治理工作有力推进。建成投运永靖县、和政县和临夏市等6个县市的污水处理厂,对14家洗毛企业废水直排、污染环境等问题进行了整治,对7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了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进一步规范医疗处置工作,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废弃物纳入州医废中心统一处理。
(四)环境执法力度逐步加大。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沿黄河、广通河、大夏河的造纸、淀粉等企业进行了规范整治,关闭淘汰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督促指导州内43家加油站和35辆油罐车建立了油气污染管理工作台帐。加大对各类排污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垃圾填埋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如对刘化集团、宏良公司等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集中开展小砖窑、采砂场等集中清查整治活动,积极开展娱乐场所噪音扰民问题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五)其他工作进展顺利。扎实开展生态保护工作,深入实施清洁水源行动,强化数据质控,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完成了对地表水、空气等例行监测和各类监督性监测任务。重视环保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在水源地保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方面累计争取专项资金达1.17亿元。积极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历年开展的的环保陇原世纪行活动,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工作,高度重视工作评议,认真制定迎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三年来州环保局在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对环保工作要求的提高,环保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有待深化。虽然在宣传教育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成效仍不明显。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参与环保的积极性还不够,相当一部分群众对环保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尚未形成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习惯。
(二)环保监管力度有待加大。监管工作与我州环境现状和社会的要求差距较大,主动协调、争取工作配合,推动建立行之有效的协作监管机制方面缺乏积极的探索和努力,大气污染、水污染问题突出,城市中渣土车、运沙车的扬尘污染和垃圾车的二次污染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农村环境保护有待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比较落后。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污染问题突出,治理难度大,直接影响农村生态环境。
(四)环保资金投入有待提高。环保各类配套资金投入不足,致使燃煤锅炉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清洁型能源推广、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等工作进展缓慢。
四、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环保知识的宣传力度。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及我州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强化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社会各界的贡献意识和全民参与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环境综合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建设、交通等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努力形成环保监管工作合力,重点解决大气污染、河道污染等环境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切实加大“白色污染”治理力度,有效防止农村农业面源污染。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大力开发沼气等新能源,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四)进一步增加环保资金投入。要加大对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环保项目,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切实解决环保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