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
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州贯彻实施《临夏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工作给予了肯定。根据《临夏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相关规定,对以上报告进行了票决,票决结果均为满意报告。经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在今年下半年召开的州十六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报告办理情况。
一、全民健身方面
(一)建立领导机制,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组建成立“临夏州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临夏州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方案》各项措施,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体育设施逐步向自然村延伸,新建居民社区按要求同步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创建区域化、小众性的活动场所,确保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提升场地设施全面开放效能,实施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场地设施,已建成且有开放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实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对已建成的健身场地及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加强体系建设,促进融合统筹发展。完善以体育总会为枢纽,以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以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州、县(市)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等社会体育组织,形成州上有总会、县(市)有机构、乡镇(街道)有健身站点、行政村(社区)有体育骨干的健身队伍体系。加大对体育协会的培训,针对组织建设、比赛活动、发展思路、财务管理等方面,举办协会管理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培训班。深化体教融合,开齐开足体育课,培养终身健身习惯。推动体医融合,探索全民健身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促进体旅融合,整合文化、旅游、体育等资源,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通过普及推广冰雪、户外、航空、马拉松、徒步、自行车、汽车摩托车、钓鱼等户外运动项目,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户外露营、自驾游、水上运动、民俗项目、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业态,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三)创建品牌赛事,营造全民参与氛围。一是依托州内冰雪、黄河三峡、太子山旅游大通道等资源,聘请专业团队,创建全民健身赛事品牌,谋划举办高水平的赛事活动,打造富有临夏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二是创办州、县(市)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精心组织“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热潮。三是以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发挥社区组织指导作用,推动科学化健身服务,探索举办社区和乡村运动会,引导妇女、儿童、老人积极参与,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普及化、常态化、多样化。四是推广特色健身项目。依托体育社会组织,加大花儿临夏特色广场舞、东乡族拔棍、保安族夺腰刀等传统特色项目的推广力度,鼓励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发展。五是鼓励农村利用传统节日,结合农业生产和农家生活,策划美丽乡村健康跑、农民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城乡协同发展。六是探索实施全民健身区域发展,创建举办黄河洮河沿线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自行车、武术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推动体育赛事联动发展,运用多种媒体加强宣传,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营造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健康、全民幸福的社会氛围。
二、食品安全方面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全民意识。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政府网站以及新型社交网络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依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促使食品安全法基本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聚焦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面向边远乡村中小学生、家长群众、小卖部业主,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提高中小学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不合格食品侵害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坚持从娃娃抓起,全面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二)完善监管机制,构建“五位一体”共治格局。加大《食品安全法》执法督查力度,全面落实《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各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全方位全过程实施监管。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消费者协会、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和义务监督员等方面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和法律援助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统筹、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食品安全“五位一体”共治工作格局。
(三)强化执法保障,提高依法监管工作水平。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尽快研究出台针对食品小作坊、流动餐饮车、食品摊贩点、学生小饭桌以及网络订餐等方面的食品安全监管配套制度措施。机构建设方面,积极建设标准化的公共检测检验中心,落实好食品安全经费保障,足额拨付检测检验工作经费。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办(所)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队伍建设方面,加大对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积极引进和培养使用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才,保持工作队伍相对稳定。安全监管方面,着力突出食品安全盲点区域的监管,加强对各类学校、养老机构、企事业等集中用餐单位、快递物流行业,以及旅游景点、宾馆酒店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增加抽检范围和频次,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四个最严”总要求,以“舌尖上的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养犬管理方面
(一)高度重视,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好各自工作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利用媒体、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制作小视频、宣传单,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行业部门重点要加强对犬只免疫、狂犬病防治、犬只常见疾病预防常识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依法、文明、安全养犬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拓宽宣传渠道,充实宣传内容,及时向养犬人推送文明养犬做法和违法养犬处罚案例等信息,使依法文明养犬成为养犬人的自觉行为。
(二)强化协作,建立健全养犬管理长效机制。州县市要加强统一领导,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推进作用,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履职,加强沟通协作,建立措施适时跟进、工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机制,通过定期通报、召开例会、联合执法、联动管理等,推动工作衔接和信息及时共享,实现联动、联查、联管,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在充分发挥好政府部门作用的同时,也要善于借助社会力量,调动和引导社会资源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保障,着力提高犬只管理水平。各级政府要把养犬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保障服务,切实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根据《条例》规定,将养犬管理人员、技术、设备和犬只收容所等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想方设法解决经费不足、人员缺少、执法装备短缺等问题。州上统一规划,设立2-3所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加强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和管理效能。要积极探索和逐步强化政府行政管理与民间自我约束、服务、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养犬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区、物业各方面的作用,注重发挥民间动物保护人士等的志愿服务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建立宠物领养平台,对适宜领养犬只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供群众领养。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通过现代信息化手段,创新犬证办理、处罚、流浪犬收容等基础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养犬管理工作水平。
(四)聚焦职责,加大整治力度。犬只活动范围广且分散、犬只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牵扯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县市、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常态管理和集中整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大整治力度。牵头部门要适时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开展以捕捉流浪无主犬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力争“扫清”街头路面流浪犬、无主犬。加大广场公园和街头路面的巡查力度,及时劝阻制止各类不文明的遛犬行为。相关部门要完善养犬登记档案,做好犬只电子标识的植入和信息管理共享,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及时办理举报投诉事项,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公安、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对照《条例》规定,加强犬只源头管理,控制未经免疫、检疫的宠物犬和属于禁养的犬种流入社会,减少流浪犬的数量。对从事犬只养殖、交易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商户,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养殖记载、交易犬只的品种、数量和流向的登记备案。对群众反应突出养犬问题要及时有效整治,促进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临夏州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