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人大常委会
摘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是一个多民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保安族聚居地。自成为省、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立法法等规定,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机制、集聚民智,结合我县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特点,搭建起了“1+1+X”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职能作用,积极为省、州立法工作征集基层意见建议,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贡献力量。
积石山县人大常委会被省、州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立法实践全过程,紧扣发展大局,积极主动作为,坚持“1364”工作要求,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基层立法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努力成为践行人民民主全过程的实践基地。
一、主要做法
(一)整合社会资源,拓宽立法覆盖领域。根据省、州人大常委会对立法工作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把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成立了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法工委工作的常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立法联系点工作,全力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县人大常委会经过实地深入调研、反复讨论,确定了县监察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及3个乡镇、1个村(社区)为我县立法工作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并先后挂牌,使立法工作覆盖公检法司、教育、卫生、民政、基层乡村(社区)等各领域,努力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点、民主立法的运行点、法律法规的普及点。
(二)搭建组织架构,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多元主体参与立法,广泛发动基层干部、群众、企业、事业单位等主体参与立法活动,将立法工作延伸到基层、民众中去。从乡镇、村(社区)、县直部门、群众团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定了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有实践工作经验,热心立法工作的同志作为基层立法联络点的联络员,搭建起了“1+1+X”(“1”是指县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1”是指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X”是指立法信息采集员、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等队伍)工作网络。在每次征询意见草案的过程中,安排联络员参与其中,确保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逐步在征集等环节上形成有效机制。
(三)集聚群众智慧,发挥联系点核心作用。一是坚持开门立法,广开民意渠道。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基层优势,不断创新立法意见建议征集途径,对省、州人大常委会下发各类法规(草案)意见征求稿,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直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单位、常委会委员、部分人大代表书面下发征求意见函进行意见建议征集。近年来,共收到省、州人大常委会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34部,共梳理征求意见建议765条。二是坚持思想引领,深耕基层一线。为了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平台作用,开展好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县人大常委会将目前已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印发到各基层立法联络点,把基层立法联络点打造为法治宣传教育新阵地,组织、发动基层立法联络员和各级人大代表加入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活动,组织人大代表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学习,提高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形成全县上下关注立法工作,支持立法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搭建工作平台,培养锻炼干部。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基层立法联络员培训,适时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集中学习《立法法》《地方组织法》《民法典》等与立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优势,先后制定了《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学习借鉴先进立法经验,提高立法质量,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定西临洮县等先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考察学习,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的方式,深入了解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方法,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参与地方立法的业务能力与水平,为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坚定了基础。
二、工作成效
(一)民意 “直通车” 效能凸显,立法更接地气、更合民心。覆盖广泛的意见收集网络和多元高效的征集方式,让基层立法联系点真正成为民意表达的 “直通车”。通过信息采集点和基层联络员,能够原汁原味收集到民族地区群众在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族文化等领域的真实诉求,为省、州立法工作提供了鲜活的基层实践素材。例如,《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制定过程中,我县海拔高,严寒天气周期长等原因,我县群众提出延长供暖时间的意见被吸收,条例颁布后,供热时间延长了15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民族权益与文化保护有保障,民主实践更鲜活、更具特色。作为全国唯一的保安族聚居地,积石山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始终立足多民族聚居的特点,将民族权益保障和民族文化保护作为立法意见征集的重点,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族地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制定的《自治条例》有效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花儿保护传承条例》《非遗保护条例》等有效推动了保安族 “花儿”、保安族腰刀锻造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三)法治认知同步提升,基层治理基础更牢固、更坚实。在立法意见征询过程中,积石山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始终坚持 “立法宣传与意见征集同步推进” 的原则,通过村民知情大会、板凳会、座谈交流、入户宣传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身边的典型案例解读法规草案,将专业性的 “法言法语” 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能理解的 “民言民语”,在收集意见建议的同时,也为基层群众开展了生动的普法教育。例如,在《甘肃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联络员深入乡村社区,结合农村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典型案例,向群众解读条例中关于矛盾纠纷化解渠道、调解程序等内容,引导群众树立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的法治观念。通过这种 “立法 + 普法” 的模式,不仅保障了意见建议的质量,更让群众在参与立法的过程中提升了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基层治理法治化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近年来,积石山县各类矛盾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 30%,群众信访量同比下降 25%,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法治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体会启示
(一)坚持思想引领是立法工作的根本方向。立法工作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立法全过程。特别是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融入实践,才能确保基层立法紧扣发展大局,契合民族地区实际,符合国家法治建设要求,让立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扎根基层群众是立法工作的力量源泉。基层是立法的 “源头活水”,群众是最好的 “立法顾问”。通过村民知情大会、板凳会等接地气的形式,能打破群众对立法的距离感,让民意表达更充分主动。尤其在多民族地区,只有原汁原味收集各族群众在民生保障、文化传承等领域的诉求,才能让法规更合民心,使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生根。
(三)完善机制建设是立法工作的重要保障。健全 “联系点 + 联络点 + 采集点” 三级网络与 “1+1+X” 工作体系,是意见征集 “广、深、实” 的核心。同时,强化队伍培育与专业支撑,通过培训、考察借鉴先进经验提升能力,规范意见征集、梳理、反馈全流程,才能为立法工作提供坚实支撑,持续提升立法质量与效率,赋能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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